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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即墨区烟青一级路以东项目(金玉府)B地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发表时间:2025-01-06 15:14 关于即墨区烟青一级路以东项目(金玉府)B地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24年11月30日,青岛金玉创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即墨区项目现场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即墨区烟青一级路以东项目(金玉府)B地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本项目落实了水保方案设计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措施体系完善,措施布局合理,防治效果明显,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20个工作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建设单位联系人:房师军,电话15275236920。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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